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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1-3月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的通报 合政通〔2018〕15号    

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4-24 11:39:02 浏览: 【字体:

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1-3月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的通报

 

                                  合政通〔2018〕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截至3月底,我县共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8923.8万元,实际支出28927.02万元,结余109996.78万元,支出进度20.82%(详见附件1)。

按时序进度推进支出进度25%的有团县委、工商和质监局、文化馆、检察院、侨办、图书馆、法院、博物馆等8个单位;未按时序进度推进的有水利局、公安局、总工会、扶贫办、教育局、文体局、社保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各乡镇卫生院、残联12个单位;支出为0的有妇联、各公立医院、国土局、林业局、旅游局、农发办、农机局、农业局、军休所、林科所、审计局、食药监局、双高办、水库移民局、卫计局、综改办、住建局、边防大队、申遗中心、曲樟乡政府、发改局、环保局、广电中心、文物局、社保局(城居保)等31个单位(详见附件2)。

从支出情况看,一是各部门预算支出责任主体的意识不强。未把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忽视支出进度,用款计划编报不及时、不准确。支出进度在全区排名严重靠后。二是项目单位从启动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招投标等管理程序的具体实施有一个过程,前期准备阶段资金需求量较少,实施阶段需求则明显增大,相应的资金支付也是前少后多。三是受工程计划、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具体实施进度达不到年初确定的目标,或者未达到资金拨付的要求,从而使资金拨付延后,影响支出进度。四是“重分配、轻执行”现象普遍存在,许多部门先千方百计争取资金,然后再考虑预算执行。由于缺少对下一年度工作的统筹考虑,为应付财政部门对项目预算的编审,部门单位在申报时往往依据以前年度或借鉴别的单位的做法进行项目申报,在争取到项目资金后,再重新进行规划、论证,资金拨付滞后。为此县政府再次重申:

一、要高度重视加快支出进度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成4月份支出计划,上级专项转移支出中央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自治区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北海补助资金均要按30%支出进度目标完成。

二、着力加快项目支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分析支出进度缓慢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的措施,做出切实可行的支出计划,明确各时间节点的进度要求。

三、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对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差的单位实行约谈,对支出进度长期滞后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各单位要加强重视,强化执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专项转移支付执行进度,年终对各单位完成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实行绩效考评,不能完成全年支出90%目标的,将相应扣减评分,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奖发放挂钩。

 

附件:1.2018年1-3月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度总表

2.2018年1-3月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度一览表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