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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7-09 17:57:45 浏览: 【字体:

 
  
中共合浦县委员会办公室
 
 
  
室发〔2016〕47 号
 

 
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浦县 2015 年度群众意见
 
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合浦县 2015 年度群众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7 月 28 日


 
  
合浦县 2015 年度群众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5 年度群众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北办发〔2016〕 38 号)精神,为做好 2015 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时社会公众对我县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北海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分析研究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我县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整改目标
 
        通过对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建设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强化政府执行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形成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大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整改内容
 
        根据北办发〔2016〕38 号中《北海市 2015 年度群众意见整改清单》,社会公众对我县提出的意见、建议共 24 条(见附件 1),内容涉及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城市建设与整治等方面。
 
        四、整改时限
 
        2016 年12 月31 日前。
 
        五、组织实施
 
      (一)认真梳理,明确目标。根据《合浦县 2015 年度群众意见整改清单》,整改责任单位共有 10 个乡镇和 6 个县直(驻县)部门,各乡镇、各部门对社会公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调查摸底,逐一分析,分类整理。由于群众意见是在 2015 年底时提出的,部分意见建议可能与目前实际情况不一致,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做好整改工作。对建设性的建议,要及时吸纳;对提困难的建议,要及时予以帮助;对不了解情况或误解的,要及时宣传介绍;对怨声怨言的,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的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整改目标要符合各乡镇、各部门实际,做到可实现、可核实、可检验,防止说大话、空话。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多措并举,强化落实。对情况复杂,尚不具备完全整改条件的,要做好整改计划,分阶段分步骤,限期完成。
      (三)制定方案,强化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五个有”(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标准、时限和责任,并以适当形式在相关网站和相关的乡镇、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布。整改事项涉及多部门的,请各牵头整改责任单位负责汇总整改方案。县绩效办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合浦县2015 年度群众意见整改任务表》(见附件2),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报送市绩效办,并在县级有关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健全机制,督促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推动绩效考评、政务公开与网络监督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回应机制和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和问责。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对照整改目标,倒排工作进度,分阶段部署,落实整改工作。要做好督查工作,对重点整改事项,要全程跟进,全程监督,防止整改流于形式,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将对各乡镇和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五)总结成效,展示成果。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五个有”的要求,于2016 年12 月上旬前对整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并对年度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整改成效、群众满意度情况等进行总结。整改结果要通过网络、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汇总全年整改情况,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前填报《合浦县 2015 年度群众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见附件 3)报送县绩效办,县绩效办汇总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报市绩效办。
      (六)强化考评,严格问责。整改情况纳入相关责任单位的年度考评指标体系。凡在年底核验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整改效果差的,将视情况扣分,并按有关规定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整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将作为 2016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与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在整改推进过程中,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出现问题要亲自协调,督促检查要亲自到位,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分工负责,通力合作。整改事项涉及多部门的,由牵头整改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及相关单位做好工作,齐心协力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县绩效办将围绕重点工作,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有关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认真扎实地做好公众评议的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经自治区绩效核验发现有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整改没有效果的,在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中视情况扣分或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积极回应,注重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向广大群众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1.合浦县 2015 年度群众意见整改清单
点击下载此文件

2.合浦县2015 年度群众意见整改任务表
点击下载此文件

3.合浦县2015 年度群众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
点击下载此文件

 


 
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 2016 年 7 月 29 日印发